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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事案件侦办中的经验法则(2)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6-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一类属于纯粹客观理性的经验法则,只要按一定的程序操作,在学科典范成熟的阶段,所得结果几乎具有完全的共识而普遍被接受。经验法则要符合事物

第一类属于纯粹客观理性的经验法则,只要按一定的程序操作,在学科典范成熟的阶段,所得结果几乎具有完全的共识而普遍被接受。经验法则要符合事物本质,指的就是这类学科的知识。例如:犯罪工具留下的痕迹、弹道弹射出现轨迹、取款机的操作流程、聊天记录、毒品的分析检验等。

第二类属于客观存在的人体的知识。人体的结构组织虽然相似,但整体功能的运作,仍具有个别差别。因此,这类经验法则的可靠性,就比第一类要低。例如:每个人对毒品或酒精的耐受力,就因体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法医学的知识就属于这一类。

第三类所指的是有意义自主的个体普遍性的心理、特质或行为反应。比如,只要是人,总会趋利避害;总会有以多胜少心理或者从众心理;总会在强者的保证下,逐渐显露残暴的一面;总会在面临危险且无处可避时,奋力一搏。这类经验法则虽有可靠性,但程度上差异相当大。适用与普遍人性的关照,可能具有相当大的用处。比如,经济学领域的理论,是以人类“自利理性”[5]为基础所分析、推导出来的,但对于判断个体的行为或心理反应,因所处场合情境不同,就可能难以广泛适用。心理学应用于判断个人行为,最粗略的做法是从人格特质与态度着手;[6]犯罪侦查重视外部行为与场合因素,常用的方法,是从个人或多数人行为的重复性预测着手。人的反复实施侵害法益的行为惯性,称为犯罪手法;多数人触犯同类罪所形成的共同流程,称为犯罪模式。这两者在侦办刑事案件时,均发挥重要的作用。

就犯罪而言,第四类的知识经验,是针对具有变态、异常的心理或行为反应而言。变态呼应于常态,异常相对于正常,并非绝对固定的概念。就常态而言,变态异常属于相对的少数,所用的研究方法通常限于个案场合,所得经验法则的可靠性程度更低;然而,这类经验法则正因它的稀有性与特异性,反而成为判断案情的重要资料。比如,我国刑事侦查案件工作中所使用的犯罪心理测试或者描绘技术,[7]与其说是科学,不如称之为艺术;但个别罪犯在现场留下的具有独特性质的痕迹,乃是具有独特化价值的证据。如甲某入室行窃,房屋没有值钱的东西,其为避免霉运缠身,在房屋内大便,以宣示“到此一游”,就是具有独特价值的侦查线索。

进一步思考,即便是统一学科间的经验法则,其或然性依旧有高低程度之分。比如,同样是化学原理,以显色法所做的毒品检验分析,可靠性程度就低于通过质谱分析的结果;法医学知识在判断死亡时间的可靠性程度,就低于对死亡原因或致命毒品的判断。[8]这是因为前者所涉及的无法掌控的外在因素较多,如温度、湿度、生态环境、年龄、病痛程度、致死原因,甚至个体本身的差异。因此,死亡时间的推定,通常只能是个时间段,而不是确定的时间点。再如,精神病者犯罪类型,究竟何种场合与行为反应,才属于异常,目前,后现代观点甚至否定传统学说的见解。因此,精神病与罪犯,都是权力宰制与规训下的产物,事实并不存在。①理查·基尔主演的电影《一级恐惧》中展现的刑事司法对精神病的无知,彰显精神病之难以界定。

就获得方式而言,自然科学的经验法则有:其一,透过科学理论与定律;其二,利用人类五官的知觉。规则或定律是经验积累、概化后所得的结果,可靠性程度显然比个人经验本身要高。比如,苹果掉落在地面,有万有引力定律的解释,属于确信性的结果;但我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中涉及的天气状况预测,则属于前人感官经验的累积,除非有理论支持,否则可靠性会较前者低。此外,获得方式也有可能是透过仪器或有专业知识之人直接凭借五官获得。鉴定者只要依照标准化操作流程,在确保可重复验证的场合,经过仪器所获得的经验法则,可靠程度应高于口头辩论。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说自然科学的经验法则,都以有学理依据或者成为专家出具的才可信,否则就低估了人类理性对自然现象的认识能力。事实上,生活中很多自然现象,甚至社会现象,往往可透过合理推断,其可信程度甚至要高于“众所周知,毋庸置疑”的程度。这种认识能力如受质疑,其可透过简单的实验即可解决疑惑。比如,某人上半身沾有死者血迹喷溅痕迹,即可推定其与死者受伤时同在现场,但不能下结论此人即是凶手,因为沾有死者血迹喷溅痕迹无法直接推导出杀人行为;从火灾现场延烧与物品掉落方向,推定起火方向;尸体上肢出现防御性伤痕,推定他杀;出现平行切割,如果未遭受强制或者挟持,推定为自杀;血迹密集散落的地方,发现有未沾满血迹的空白脚印,推定当时有人在现场;侦查六小时前发生的强奸案件,现场提取到的发霉变黑的保险套,推定与犯罪无关;在身无分文的嫌疑人的住宅发现爱马仕真皮皮包,可以推定为赃物。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qikandaodu/2021/0626/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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