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试论科学主义的片面及其对人文社会学科的误导(3)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信息主义法学正在建立的过程中 跨学科的研究者把“信息心理学”的经验移植到了法学领域。在学习“法学导论”“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民事

2.信息主义法学正在建立的过程中

跨学科的研究者把“信息心理学”的经验移植到了法学领域。在学习“法学导论”“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学”的过程中,研究者尝试用理论信息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进行分析,试图把信息科学的科学观、世界观和方法论应用于法学领域。他们与法学专家合作,提出了法学“学科信息化”的主张。在他们的研究中,一个名为“信息主义法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论体系已经出现,一批论文和著作正在被设计与创作。他们的中心任务是,从信息科学范式的角度说明处于边缘状态下的“自然法学”的科学性,使之与处于主流地位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互补、共生。

3.信息主义伦理学正在讨论之中

科学主义者说,只有原子的排列,没有道德价值。他们看不见,我们不能勉强。但是,我们相信:理性人类的心灵,应当可以“观察”到各种道德价值;因为道德价值“客观”地存在着。观察者的“心理假设”是道德观察的一种解释,“道德心理学”属于伦理学。尽管道德事实在自然科学中是“怪异角色”,但是在人类精神产品的世界里,“道德”的学说(伦理学)是最为基础的学科。按照康德的说法,在古希腊哲学中包含三门科学: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逻辑学是关于“形式”的科学;而物理学与伦理学是关于客体、关于“质料”的科学。物理学研究自然的法则,伦理学研究自由的法则。[4]所以,我们认为,运用信息科学研究范式给道德现象以合理的解释,建立信息主义伦理学,刻不容缓。

五、重新定义“科学”,重构一切人文社会学科

讨论“什么是科学”的问题,一般认为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式:科学哲学的方式与科学史的方式。我们承认,关于“自然物”的自然科学是“科学”,但同时,我们也认为,关于人类精神“制作物”的信息科学也是科学。在工业社会中,“科学=自然科学”。在信息社会中,“科学”需要重新定义,科学也要与时俱进。

我们主张:(1)在科学哲学的意义上,因为世界的两个基本要素是物质的与非物质(信息)的存在,根据科学的研究对象划分,科学=物质科学+信息科学。这时,“科学主义=物质科学主义+信息科学主义”。(2)在科学史的意义上,通信理论产生的时候它被认为是数学的一个分支,控制论与计算机科学也服从“数理实验科学”的范式;到通信、控制与计算理论和技术应用于自然、人文、社会学科时,它们是“工具”,这时也没有主张自己的“科学”地位;到了理论信息学建立与发展,信息科学知识体系成熟起来的时候,手机与电脑普及、全社会普遍接受信息思维方式的时候,确认在自然科学之后、信息科学也是科学的时机成熟了。

我们几百年来在工业时代习惯了的“科学观”,由于信息科学的成熟而改变了。这样,科学的版图发生了变化。就像当年尼采重估一切价值一样,现在需要重估一切科学。“建筑”,本来是100%的物质产品,具有实用价值,但是,纪念性建筑却涉及精神主题,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审美超过实用,如巴黎星型广场凯旋门。当信息观念渗透到生物学中的时候,“遗传物质”又可以被称为“遗传信息”,甚至在“自然的”生物遗传过程中实施“基因工程”,“克隆”出人工制作物,成为原来自然界没有过的生物。类似的故事还发生在化学与物理学中。[5]于是,尽管传统的自然科学具有很典型的物质科学的科学性,但是它们的信息科学的“科学性”仍然需要发掘。所以,当代信息科学的科学主义者建议:(1)在自然科学与信息科学的合作中,解释一切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现象;(2)重估一切科学,“重构一切科学学科”;(3)终结自然科学的科学主义对于人文社会学科的误导,中国学者率先拿出贯彻信息主义时代精神的创新观念与理论。

[1]吴国盛.什么是科学[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

[2]N.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M].王柯平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李宗荣.信息心理学:背景、精要及应用[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

[4]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释本)[M].李秋零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5] and Internal Structure of the Universe: An Exploration into Information Physics[M].UK: Springer, 1997.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qikandaodu/2021/0406/1169.html



上一篇:从库恩范式思想看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异同
下一篇:人类共同体探索与实践中的自然范式基于古典时

自然科学史研究投稿 | 自然科学史研究编辑部| 自然科学史研究版面费 | 自然科学史研究论文发表 | 自然科学史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