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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最初为道德含义,后逐步转变为自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3-09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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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其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宋代理学家称之为“八条目”。 在《大学》中,除“格物”外,作者都进行了解释,因此,“格物”二字便成了后儒

这其中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宋代理学家称之为“八条目”。

在《大学》中,除“格物”外,作者都进行了解释,因此,“格物”二字便成了后儒们的主要话题之一,各派儒者都有自己的解释。

在宋代以前,就有人对“格物”“致知”进行阐释。

汉代的郑玄说:“知,谓知善恶吉凶之所终始也。”他把“知”赋予了道德认知的含义。又说:“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他把“格”解释为来,把“物”解释为事。

在宋代以前,虽然有人涉及,但没有明确提出“格物致知”并进行详细论证。

明确提出“格物致知”并进行详细论证的当数北宋的程颐。

程颐首先以为“格物致知”是每个人都具有的能力。

因为人是万物之灵,是有知的,“智出于人之性”;同时,他认为人的知识是先天就有的,不是从外面得来的。

他说:“‘致知在格物',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但是,“因物有迁,迷而不知,则天理灭矣,故圣人欲格之。”

每个人虽然都有格物致知的能力,但由于人们常常为事物的变幻莫测所迷惑,而不能获得对天理的认识,所以圣人便欲格物,使天理显现出来。

什么是格物呢?格物就是穷至物理,程颐这里的“物”,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

也就是说程颐把二者都列入被格的范围。与此同时,也包含了格物的目的是明理。


关于“致知”的内容,程颐划分为两种,即“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这样由于格物的两种对象,以及致知的两种内容,决定了认识过程中的两条不同路线。

一条是为了获得闻见之知,其主要方法是思考。就是通过长期的思考,日积月累,便可以达到认识事物的目的。

另一条是为了获得社会人伦知识及品德修养的提高,其方法主要在于体悟。“致知在所养,养知莫过于寡欲二字。”

以上两种途径都要以诚为基本的前提,“学者不必远求,近取诸身,只明天理,敬而已矣”。“明天理”就是“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之类。只要诚敬地进行内心反省的修养功夫,就可以“明天理”。

后来的朱熹、王守仁在程颐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阐发。

到了明清时期,思想家们又赋予“格物致知”以新的内容。

王廷相把“格物”视作探求事物外界的规律。


王夫之肯定“格物”以观察为主,“致知”以辨析为主,注意到感性与理性的关系。

颜元则解释“格物”为“犯手实做其事”,使这一命题有了实践的意义。

方以智则把“质测”之学运用于格物致知,提出了新的见解。

他认为“格物”是研究“至理”即普遍规律的,而普遍规律又只能从各类具体科学中得到。这就给“格物致知说”进行了新的理解。

到了近代,一些科学家抛弃了“格物致知”的伦理意义,使其成为自然科学的代称,格物致知学成为自然科学的代名词。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2/0309/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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