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2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1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基金“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按照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基金“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按照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的部署,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公开发布专项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及警示教育研究》申请指南。

一、项目目标

基于查处的科学基金科研不端行为案件,编制典型案例库,形成系统的可视化警示教育创意素材,有效推进科学基金“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1. 科学基金科研不端行为案例梳理、归纳与分类;

2. 基于国内外科研不端行为警示教育做法的分析研究,提出其他富有创意的警示教育宣传素材;

3. 编制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库,案例数量不低于200个;

4. 制作相关警示教育可视化创意宣传材料,总时长不低于100分钟;

对提出有创意、易传播宣传方式且具有可视化材料制作优势的课题组将予以优先资助。

二、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拟择优资助1项,资助金额不超过90万元,资助期限为16个月。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和科研诚信规章制度等。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工作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3.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申请代码选择S01。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本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 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6.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 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6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8. 依托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9. 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当于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10. 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依托单位须认真审核。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负责。

(四)其他

1. 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应当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当与信息系统中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 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时除项目成果外须另行提交研究报告。

3. 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定期组织召开研讨会,汇报项目进展,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协助负责人征集有关材料。

4. 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1)本资助项目成果归自然科学基金委所有,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享有署名权。

(2)本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研究成果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如研究成果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自然科学基金委有权取消其申请或承担项目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追究相关依托单位管理责任。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0/0718/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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