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

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各区、县(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发〔2020〕3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

各区、县(市)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发〔2020〕3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41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全市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评价条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5〕69号)、《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职改字〔1986〕第58号)和《实验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科人发〔1992〕25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三)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时间算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在相关栏目如实填写。

(五)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工作性质、岗位发生变化,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工作满1年,可从其他系列转评自然科研系列同级职称。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要求

今年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于8月1日前完成填报并提交。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于8月3日前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市)科技局、人社局需分别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审核,市直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审核,于8月7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至中评委(管理平台网址:

(四)材料受理。待中评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于8月16日前将纸质版评审表(一式三份)报送至绍兴市科技局外专局(凤林西路168号1818室,联系电话:)。

三、事业单位人员推荐申报要求

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并在系统中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单位没有空岗或有空岗但对通过评审取得资格人员不能聘任的均不得推荐,并按以下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一)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个人申报竞聘。按照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向本单位申报竞聘,并作竞聘履职承诺。

(三)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将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包括所有表格和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位聘任。单位根据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受聘人员的相关待遇,防止出现"有岗不聘"现象。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二)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论文、2001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等信息可从共享数据接口中自动提取,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党校、技工院校、部队院校需上传相关扫描件。

(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传的附件材料若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文章来源:《自然科学史研究》 网址: http://www.zrkxzzs.cn/zonghexinwen/2020/0720/396.html



上一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2
下一篇:锡盟两项目获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支持

自然科学史研究投稿 | 自然科学史研究编辑部| 自然科学史研究版面费 | 自然科学史研究论文发表 | 自然科学史研究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自然科学史研究》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